1、摻混設備主要由定型設備組成,如計量、混合、包裝、干燥、篩分、破碎和運輸設備等。有條件的生產廠可利用微機控制系統,可新建或利用原有廠房、倉庫改建,鋼筋混凝土框架或磚木結構均可使用,但對其承重部分應經載荷安全驗算。廠房要通風,采光良好,能避風雨,合理布局后方可使用。
2、摻混設備主要分固定式和移動式兩類。固定式又可分為間歇和連續操作兩種。其設備能力以中小規模為宜,要充分考慮施肥季節性的特點,小時生產能力一般在10~40t之間,考慮檢修和生產的不均勻性,其季度生產能力約(2~10)×l04 t。在總圖布置上*好留有發展余地,當化肥出現暢銷前景時可及時擴建。
3、摻混肥料的基礎肥料(如尿素和鉀鹽)對建材有腐蝕性,操作時有粉塵,在考慮生產的同時務必重視防腐和環保,崗位安全衛生有可靠的措施,能符合行業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和環保的相關規定。
4、粒度(1~4.75mm)≥80%的要求 此問題在摻混肥料中帶有普遍性,如N、P、K配料為粉狀只有通過造粒來解決。所以國內的摻混料設備的配套造粒工藝,實際是固體復合肥和摻混肥的聯合,先摻配后造粒或先造粒后摻配。
5、水溶性P2O5占有效P2O5≥70%的要求 重鈣有效P2O5 90%以上均為水溶性P2O5,游離P2O5-般<5%,加入少量鈣、鎂、磷肥影響不大,可達到此要求。
6、添加微量元素 微量元素的加入量極少,可以在基礎肥料造粒或撲粉時加入,往往同時要加稀釋劑以達到便于分散和均布的要求,必須做到計量精確,分布非常均勻。有時可以制成少量液體以噴霧形式加入到摻混肥中。也可不加,而以葉面肥的形式加以補充。
配圖:摻混肥專用攪拌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