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有機肥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原料來源問題,根據該地區原料種類以及處理量來確定
有機肥設備生產規模。養殖場(戶)作為養殖污染的產生主體,也是糞便集中收集處理體系中的*大受益者, 應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第*,養殖場(戶)根據畜禽糞便產生總量以及能夠自行處理利用的量,確定需要收集體系收集處理的指標量,并根據指標量來繳納服務費用。第二,養殖場(戶)應配合建設糞水貯存池和干糞堆積棚,將日常產生的畜禽糞便收集到相應的設施內以備收集轉運。第三,養殖場(戶)要主動監督處理中心的收集服務情況,及時向政府反饋相關信息,形成對處理中心的多主體監督體系。
種植戶(基地)作為糞便集中收集處理體系的末端環節,承載著糞便的資源化循環利用,在畜禽養殖污染減排中起著關鍵作用。
處理中心定期或分季節將沼渣、沼液運送至田間。與處理中心簽訂使用協議的種植戶(基地)可優先優價購買處理中心生產的終端產品(沼渣、沼液)及其加工生產的有機肥,同時,監督處理中心的糞便處理效果。
在政府引導模式中,“第三方治理”是一種比較典型的形式,其運作要點包括:一是政府對畜禽糞便集中處理進行立項,由有意愿的企業(第三方)承擔畜禽糞便集中處理中心建設,建成后由政府回購,產權歸政府,協議期內的經營權歸企業(第三方)。二是企業與政府簽訂畜禽糞便處理有償服務協議,負責建立畜禽糞便收集、處理體系,對與政府協議確定的固定區域內養殖場(戶)產生的畜禽糞便進行處理,為政府提供有償服務,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政府按協議確定標準支付服務費用。三是養殖場戶按畜禽飼養量或圈舍面積支付一定的畜禽糞便處理費用,支付標準和費用由政府確定并收取。
鄭州程翔重工有機肥全套設備發貨圖